本报记者 晏国文 曹学平 北京报道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医药上市公司江苏吴中(600200.SH)又面临新的危机——全资子公司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而被起诉。
《中国经营报》记者就相关疑问联系了江苏吴中方面。其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以公告为准。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2月26日,江苏吴中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3月6日,江苏吴中披露,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
江苏吴中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涉及什么事项,外界暂时无法得知。不过江苏吴中持续多年的存贷双高问题引起外界猜测。
2024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江苏吴中2023年年报下发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其中指出,江苏吴中近3年(2021—2023年)货币资金规模维持10亿元以上的同时,持续大额举债并导致财务费用高企。
据2023年年报,江苏吴中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17.13亿元,占总资产的39.58%,全年利息收入为0.05亿元,平均收益率为0.29%;期末长短期借款合计为17.1亿元,占总资产的40.1%,全年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为0.76亿元,是利息收入的15.2倍。
据答复函信息,2023年每个季度末期,江苏吴中的货币资金余额都在16亿—17亿元。而2023年日均存款余额为3.36亿元,总的利息为473.32万元,利息占日均存款余额比例为1.41%。江苏吴中方面称,公司贷款利率为3.05%—5.3%。2023年年末,有息负债余额为18.15亿元,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资金往来款、长期应付款。
江苏吴中方面称,其近3年(2021—2023年)货币资金规模维持10亿元以上的同时持续大额举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备商业合理性。
记者查询江苏吴中2024年半年报和第三季度报告发现,其货币资金余额与长短期借款继续同时保持较高的水平。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江苏吴中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14.12亿元;短期借款为15.19亿元,长期借款为1.98亿元,长短期借款合计为17.17亿元。
江苏吴中主营业务为医药和贸易业务,2022年起医美业务开始产生收入,不过规模还较小。2022年和2023年,江苏吴中连续两年归属净利润为负。2018—2023年,江苏吴中已经连续6年扣非净利润为负。
2024年,江苏吴中业绩好转,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0万—8000万元,将实现扭亏为盈。另外,扣非净利润预计为3500万—6000万元,也将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是,2024年4月起,医美生科板块聚乳酸面部填充剂艾塑菲实现销售产生利润。
涉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3月8日,江苏吴中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吴中进出口”)及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锋在2011年7月—2018年12月,协助林锡钦(已判决)等人实施骗取出口退税,共取得关于相机、镜头类出口退税额共计2.42亿元,通过收取平台服务费形式非法获利1600万余元。
衡东检察院以骗取出口退税罪(从犯)追究吴中进出口及杨锋刑事责任。
吴中进出口原本是江苏吴中的孙公司,2020年起成为江苏吴中100%直接控股的子公司。2021—2023年,吴中进出口净利润分别为792万元、433万元、82万元。
据披露,自2012年起,林锡钦在内地以及中国香港先后成立了一系列境内和境外公司。林锡钦为这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11年7月—2018年12月,杨锋担任吴中进出口法定代表人,并系该公司董事长。
检察院查明,杨锋代表吴中进出口与林锡钦实际控制的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林锡钦控制的公司联系国外客户,签订外销合同,安排货源,收回货款。吴中进出口办理出运手续,办理银行结汇、出口退税等事项,收取服务费用0.1/美元(每出口1美元收取0.1元服务费)。合作期间,吴中进出口为牟取提成、服务费,将代理林锡钦控制公司的出口业务伪装成自营出口业务,明知林锡钦的出口相机业务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仍协助林锡钦等人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
湖南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鉴定,2016年1月1日—2018年11月30日,吴中进出口共收到林锡钦控制公司开具发票14875份,价税合计1.52亿元,吴中进出口关于相机、镜头类商品出口的外汇收汇共1.98亿美元,共取得关于相机、镜头类出口退税额共计2.42亿元,通过收取平台服务费形式,非法获利1600万余元。
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吴中进出口、被告人杨锋协助林锡钦以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曹学平 审核:童海华 校对:燕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