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晖 北京报道
随着消费贷即将迎来“提额延期”,影响该业务发展的一些相关制度或待进一步优化。
在今年全国两会首场“部长通道”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透露,针对长期大额消费需求,将研究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延长消费贷款期限。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两会上,个人征信相关制度优化成为不少代表关注的话题。全国人大代表、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桐宇在两会上带来的建议就与“优化个人征信修复制度”有关。
周桐宇认为,近年来大量因为临时、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历史逾期的消费者,在不良信息保存记录的5年内,难以重新获得优质信贷供给,不利于更好发挥消费信贷促消费的作用。她建议应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群体申请缩短不良征信记录年限。
近年来,一批个人群体由于收入下降和财务恶化,此前几年加杠杆借贷扩张导致如今债台高筑。
周桐宇在调研中发现,近年来征信投诉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主要集中在历史短期逾期记录上。以重庆为例,征信相关投诉数量从2019年的几十件已增长至2023年的900多件,2024年更是突破1400件,同比增长55%。这些投诉中,94%集中在历史短期逾期记录,且投诉客户中年轻群体占比高达52%,主要为个体经营者、蓝领和普通上班族等需要重点支持的薄弱群体。
这些债务问题也体现在金融机构不断攀升的不良率。银登中心的数据显示,2024年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成交规模1583.5亿元,同比增长64.04%。
从债权人一方看,有股份行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鉴于大环境所在机构加大了与相关逾期群体的沟通协商力度,也在一定范围内提供展期,但目前从监管制度上还没有统一的松动。
而从债务人一端,现行《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周桐宇认为,现行的征信记录年限“一刀切”政策,使得许多因短期、非恶意违约的消费者长期受限,难以获得优质的信贷服务。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世亮的建议也与个人征信制度有关。在他看来,不良记录期限从纠正违约行为后开始计算,压缩时长并不影响信用主体对违约惩罚的主要感知。“设置征信不良记录保存期限,原本是为了平衡信用记录的约束力和对信息主体的保护。但在当前经济环境下,继续维持5年不良记录保存,已不太适宜。”他表示。
一位征信行业资深从业人士向记者透露,5年来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是参照美国市场经验来制定的,如今根据国情来深入研究确实也有必要。
此外,市场的爆发也带来了催收市场混乱以及“反催收”黑灰产的活跃。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信用修复骗局频发,一些不法分子钻监管漏洞,以“征信修复、征信洗白、反催收、铲单”等名义,损害公众财产安全,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同时,金融机构的个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压力也在增大。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也反映出征信制度优化,个人债务重组需求的迫切。
周桐宇认为,目前缺少针对个人征信修复的细则,用户缺乏规范、透明、便捷的途径进行个人征信修复。针对解决年轻、薄弱群体因历史短期违约记录导致借贷难的问题,她建议:
第一,重新审视不良征信记录年限,针对已按时履约的群体适度放宽。
在周桐宇看来,一刀切政策导致大量消费者因历史违约无法获得优质信贷供给,应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群体申请缩短不良征信记录年限。“例如,当用户正常履约还款超过半年,可申请取消两年以前的历史逾期记录,从而帮助其重新获得低利率信贷支持,提升生活保障能力。”
第二,建议出台征信报送口径放宽的阶段性政策,针对小额、短期的非恶意逾期行为予以豁免。建议延续性出台为期1~3年的阶段性政策,允许金融机构基于自身情况决定对用户逾期行为的容差政策,给予用户一定宽限便利。
第三,建议加大信用修复黑灰产的打击力度,并推动完善个人征信修复法规细则。一方面,针对打着“征信修复”幌子的各类黑灰产,应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研究出台个人征信修复法规细则,积极鼓励银行、消费公司、互联网平台等开展试点,推出线上、规范、便捷的个人征信修复产品入口,借助规范化、体系化的行业监管及试点开展,全面挤压黑灰产生存空间。
(编辑:李晖 审核:何莎莎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