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实行!现金买黄金钻石超10万元需上报
2025-07-02 07:07      作者:郝亚娟     来源:中国经营网

中经记者 郝亚娟 夏欣 上海 北京报道

“现金买黄金钻石超10万元需上报”登上热搜。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从业机构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从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为了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加强和规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来洗钱犯罪手段日益隐蔽复杂。贵金属交易具有交易金额大、流通性强等特点,国际社会普遍将其视为洗钱和恐怖融资高风险领域。通过贵金属和宝石交易,尤其是黄金转移赃款的行为因隐蔽性强、变现快,逐渐成为洗钱犯罪的新手段。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反洗钱监管体系,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活动,加强对贵金属和宝石行业的监管势在必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金银分会副秘书长、山东招金金银精炼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梁永慧分析指出。

《办法》所指的“从业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从事贵金属和宝石现货交易的交易商。“贵金属”是指黄金、白银、铂金等及其铸币、标准条锭、制品、中间产品和精炼后的原材料等,“宝石”是指钻石、玉石等天然宝石的各类原材料及首饰、制品实物形态。“贵金属和宝石交易场所”包括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钻石交易所等依法批准成立的集中交易场所。

梁永慧提到,《办法》并非针对黄金买卖本身,而是旨在通过规范现金交易来防范洗钱风险。在当前电子支付成为主要交易方式的背景下,现金交易涉及的合规要求实际上完全可以通过电子支付等非现金方式满足,因此行业规范化反而有助于淘汰不合规的市场主体,长期利好黄金行业合规健康发展。

那么,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如何履行反洗钱反恐融资的义务?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国际公认反洗钱专家(CAMS)持证人汪灵罡指出,从业机构应根据客户洗钱风险状况,在交易开始前或者交易结束前完成客户尽职调查:与单一客户开展单笔或日累计金额人民币 10万元以上(含)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活动;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问。对于非自然人客户,应穿透识别其“受益所有人”。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应根据客户尽职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对客户的洗钱风险分类进行管理,并综合考虑客户特征、交易地域、交易目的、交易性质、资金或者资产来源和用途等因素,对客户及其交易采取强化或简化的尽职调查。

(编辑:朱紫云 审核:何莎莎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