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许礼清 北京报道
“截至11月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中小学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一共57.54万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2067件,罚没金额4696万元,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0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2273条,形成了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师生家长参与监督的共治格局,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在近日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如此表示。
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军表示,校园食品安全非常敏感,尤其是家长非常关心,这是一个社会敏感话题。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积极推动校园食品安全长效整体机制。
配备食品安全员37万人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规定》中对学校的要求要严于其他集中用餐单位。
柳军介绍了《规定》的落实情况。首先,《规定》推动了学校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尤其是校长“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显著增强。食品安全工作普遍摆到了校长工作的案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也被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陪好餐”、做好“月调度”成为很多校长的工作常态,这些跟过去相比有了显著的变化。
其次,督促学校依法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尤其是对承包经营的食堂要求建立学校食堂和承包经营企业“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通过这个制度的实行有效防止个别学校食堂通过承包经营转嫁管理责任,坚决杜绝“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情况。
据透露,截至11月底,全国各地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等按照“应配尽配”要求,共配备食品安全总监22.3万人、食品安全员37万人。
最后,制定符合学校食品安全特点的风险管控清单,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深度嵌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通过风险清单制度和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将主体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实现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
多部门联合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上述《规定》之外,市场监管总局还制定了一系列的关于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补齐了现有的制度短板,健全了制度体系。
例如,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项国家标准《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覆盖了校园配餐的各个环节,比如食谱及原料管理、加工制作、备餐与配送、用餐服务、服务评价改进、应急处理等全链条、全过程、各环节,而且在这些链条上、环节上也明确了严格的管控要求,为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的合规管理提供标准化指引,填补了校园配餐领域标准空白。
还有,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制定了《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提出了多项要求,要求教育部门完善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资质评审,要建立供应商不良记录清单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是严格大宗食材供应的经营主体准入,及时通报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建立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对于学校要求建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落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管理,发挥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监督作用,通过共治形式来共同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有效规范学校大宗食材,米、面、油、肉、蛋、奶等的供应管理。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还会同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每学期对膳食经费管理、供餐运营管理、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加工制作过程控制、营养配餐、校长负责制落实、社会共治七方面内容,要求至少每学期组织一次联合检查,严查严管各类问题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通过《通知》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机制。
“可以说,这一系列制度、标准、规范,为我们保障校园餐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四季度校园餐的抽检合格率有很大的提升。”柳军表示,“下一步,我们要抓好这些制度、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通过业务培训,让学校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相应管理人员熟悉这些制度规范。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要加强日常的管理监督,推动各项举措真正落地、落细、落实、落到位,切实守护好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让师生、家长放心,让社会大众安心。”
(编辑:于海霞 审核:孙吉正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