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秦玉芳 广州报道
低空经济作为新兴产业,正迅速成为科技创新的焦点与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近年来,广东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迅猛,产值率先突破千亿元大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具体部署,举金融之力,助力低空经济逐步实现规模化发展,广东金融监管局牵头联合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证监局、深圳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证监局、广东省发改委七部门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广东低空经济集群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低空金融‘十二条’”),聚焦低空经济集群发展的金融需求,以“新”“全”“合”的制度机制赋能创建综合性、特色化金融服务体系,为广东低空经济产业蓄势腾飞注入强劲金融动能。
低空金融“十二条”围绕机制建设、产品服务供给、协同联动、配套保障4方面提出12条举措,全面提升金融供给质效。
低空金融“十二条”明确,将以“新”助新,打造专业化金融服务体系。“新”体现在:一是包容性监管在低空领域的新探索。在前期科技支行包容监管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差异化监管激励,对符合“十二条”所鼓励的低空经济领域的有益金融探索,注重中长期评价,对阶段性风险给予适当监管容忍;对服务低空经济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探索在相关监管工作中给予适当激励。二是科技支行“监管沙盒”在低空领域的新拓展。鼓励金融机构结合科技支行等机制创新优势和工作基础,组建低空经济专门服务部门或工作团队,集中调配专业人才,并以此为载体建立特色化服务机制,开发针对性金融产品。三是管理机制创新在低空领域的新升级。要求金融机构统一思想认识,在专业人才培养、内部资源配置、资金转移定价、差异化评审、专项考核激励和尽职免责制度等方面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向集团、总部争取管理模式、产品创新、长周期考核、资产质量分类等权限。
根据低空金融“十二条”,广东省将围绕间接融资、直接融资、风险保障和金融租赁,引导金融机构以全牌照构建全维度供给矩阵。
低空金融“十二条”还指出,将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研究覆盖低空经济研发、制造、运行、运营、低空保障等全生命周期的针对性金融产品。针对孵化期、初创期低空经济企业的资产特点、资金需求,鼓励银行机构探索差异化现金流估值模型、成长性评价模型、资金需求测算方法;支持私募股权创投机构发挥市场化创新发现功能,加强对低空经济领域“硬科技”项目的早期孵化与持续培育。
低空金融“十二条”还明确,致力于以合作释放合力、驱动生态升级。体现在:一是金融机构“合”组共赢。鼓励银行、证券、保险、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金融租赁、私募股权创投等机构深化内外部合作,推广“益企共赢计划”“股贷担保租”等金融创新服务模式,共同推动金融服务由单一模式向综合服务模式转变。鼓励深化债贷联动,支持银行机构配合专项债拨款节奏发放贷款;深化投贷保联动,积极开展“贷款+股权投资+保险”“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深化投租联动,鼓励开展“投租结合”业务,用好直接租赁、经营性租赁、厂商租赁等模式;深化与港澳金融机构协作,为湾区跨境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提供交易结算、投融资、保险、租赁等综合金融服务。鼓励运用银团贷款、联合租赁、再保险等机制方式,控制客户集中度,防范过度授信,有效分散风险。二是财金工具“合”势撬动。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做大广东低空产业基金规模,鼓励在自主风控的基础上对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形成支持合力,对政府给予奖补的优质低空企业适当给予资源倾斜。鼓励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和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支持政策,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减轻企业融资和承保负担。三是产融政策“合”力赋能。产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强常态化对接和信息共享,合力探索政务信息共享在低空经济领域率先落地,建立广东低空经济全产业链名单和重点企业“白名单”,支持对低空经济企业精准画像,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编辑:张漫游 审核:何莎莎 校对:颜京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