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产保险落地加速 如何形成规模效应?
2026-01-10 02:01      作者: 陈晶晶     来源:中国经营网

中经记者 陈晶晶 北京报道

伴随着数据要素市场的快速发展,如何给“数据资产加上保护锁”成为各地数据交易所和保险机构探索的方向。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2025年以来,全国多地陆续落地数据资产保险,特别是12月以来,山东、安徽、内蒙古、陕西等均开出了首单数据资产保险,以解决相关企业推进数字化转型与数据资产化的“后顾之忧”。

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数据保险通过构建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为数据要素的价值释放和创新发展提供系统性保障,不仅能够促进企业深化数据价值挖掘,推动数据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的深度融合,更能有效激励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数据采集与应用活动。

多方联合推动迈出重要一步

数据保险是以数据为承保对象的创新型金融工具,针对数据在采集、存储、流通、应用等环节中的各类风险,通过保险机制提供专业化风险保障和主动式风险管理服务。

数据保险当前需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场景与行业:数据服务商/数商(场内数据产品开发、交付与合规运营)、平台型科技企业(数据密集型平台、大数据服务商)、金融机构(风控建模、反欺诈、征信与营销数据应用)、大型制造与流通企业(供应链、物联网与运营数据资产化)、科创与专业服务(知识产权、研究与咨询数据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2025年以来,多地加速推进企业数据资产化(如数据资产入表),保险为确权、审计等环节可能产生的费用损失提供了风险兜底。

2025年12月,内蒙古数据交易中心联合人保财险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向赤峰现代智慧物流有限公司成功签发内蒙古自治区首单“数据资产入表费用损失保险”。投保该保险后,若企业因权属纠纷、数据质量未达标准、政策适配问题等客观因素导致入表失败,可依据保险条款,获得前期已支付的审计费、评估费、法律服务费等专业服务支出的经济补偿。

11月,陕西省大数据集团、陕西丝路数据交易中心联合人保财险西安市分公司、秦创原科创投公司共同推出西北地区首款数据要素创新保险产品——“秦数保”。通过“链上存证+保险理赔”联动,实现风险可追溯、损失可量化。

11月,人保财险创新推出“入表护航保”数据资产保险产品,并联合深圳数据交易所正式发布《数据资产保险风险审核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据悉,“入表护航保”为企业在数据资产入表过程中因“失败”而实际支付给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费用损失提供风险保障。而《指引》是国内数据资产入表保险领域首份系统化的承保前风险审核规范,明确了“审慎稳健、全面评估、合规第一、风险匹配”四大核保原则,构建了涵盖主体风险、数据资产风险、合规风险、管理能力等多维度的穿透式评估体系,为核保人员提供清晰、可执行的作业指南。

据记者了解,深圳数据交易所此前与国任保险联合设计的数据资产损失保险,已为深圳优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功开出首张数据资产损失费用保险暂保单,为该公司ESG数据提供累计赔偿限额100万人民币的数据资产损失费用保障。

国任保险方面向记者表示:“随着数据资产入表、上市交易与融资的一体化推进,数据保险将逐步成为数据要素市场的‘基础设施型’风险管理工具,前景广阔。”

据国任保险方面向记者透露,截至目前,国任保险推出的产品与覆盖风险围绕数据资产全生命周期,已形成“资产类+交易类”两大产品线,覆盖7类核心风险,包括数据资产损失保险(覆盖数据丢失、损坏及重置/恢复费用)、数据安全保险(网络攻击、恶意篡改、破坏等引发的安全风险)、数据信息泄露责任保险(第三方隐私/敏感信息泄露导致的责任与补救)、数据维权费用保险(维权费用、证据保全、法律费用等)、普惠金融保证保险/数据资产质押增信(以数据资产为增信手段,支持银行授信)、数据交易保证保险(合同履约、交付不符等)。

对于下一步的发展计划,国任保险方面向记者表示,短期内完善数据资产损失险的标准化条款与费率区间,扩大场内数商覆盖;中期形成“资产类+交易类+融资增信类”产品矩阵,打造行业解决方案(金融、制造、平台与科创等);长期建设全国化数据资产保险服务网络,与交易所/金融机构/安全生态深度协同,服务数据资产入表、交易与融资的常态化。

“此外其将持续扩大数商专属方案覆盖;与安全厂商、律所、评估机构共建‘保险+安全’一站式服务与应急响应能力;在银行与金融机构侧推进‘数据资产质押增信+保险’的联合创新,服务数据资产入表与融资的规模化落地。”国任保险方面表示。

关键阻碍亟须破除

需要注意的是,数据资产价值易变且难以量化,各家企业实际情况也不同,但数据资产保险产品设计需兼顾企业风险管理需求与数据特性。

保险承保标的需满足合法性、特定性、价值可评估性和风险可保性等要求,而发展数据保险的核心难点在于数据的非排他性、可复制性与保险标的的特定性、价值稳定性存在根本冲突,这一矛盾导致数据保险在精算定价、风险管控和理赔定责等方面面临较大挑战。

“如果某医疗AI企业将其研发的医疗影像数据集用于AI模型训练,该数据集可能被企业、合作医院、云服务商等多方存储,若三方均将该数据集用于投保,可能引发‘一数多投’的道德风险。数据价值评估难度比较高,再加上目前市场上也没有充分、权威的数据库、案例库等支持保险公司量化风险与保费的定价,保险公司目前承保这类业务较为谨慎。”一位财险公司非车险业务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国任保险方面向记者表示,公司目前已建立了包括资产、技术、治理、组织在内的多维度评价体系。在确权方面,探索“法律+技术”双轨机制,利用区块链等技术与数据资产登记等法律合规手段来实现;在估值方面,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的组合来综合评估。

“公司建设了企业网络安全防御与数据治理能力评级,以攻击画像、历史事件、防护能力、响应速度、恢复周期等指标实现分级,评级结果与承保条件和费率挂钩。在定价与赔付上,费率以主体资质、场景风险、数据特征、技术控制与治理能力为核心依据,当前涉及数据的保费平均费率水平在百分之几区间,随风险差异显著浮动;赔付标准围绕保单约定,重点覆盖数据恢复与重置费用、第三方责任与维权费用、交易履约损失、应急响应与取证成本等,并以累计赔偿限额与免赔额/比例进行风险约束。”国任保险方面向记者进一步表示。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当前,数据保险发展整体仍处于“碎片化、小众化”的初级阶段,政策端需尽快完善制度框架,加快突破数据确权、动态定价等核心环节的壁垒。“建议相关部门制定数据保险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数据保险产品的分类标准、精算规则和监管要求,为行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此外,建议推动建立数据保险共保体,通过构建多层次风险分散体系破解行业发展瓶颈。”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可以先在北京、上海、深圳等数据要素市场发展较快的地区,优先开展数据保险应用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案例,带动数据保险市场规模化发展。”上述财险公司非车险业务负责人向记者说。

国任保险方面亦对记者表示,需明确数据确权的法律框架(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并与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路径衔接;建立统一的数据分级分类标准与统计调查制度,为价值评估与会计核算提供基础;完善数据跨境、数据交易合规与责任保险的制度供给,明晰责任边界与举证规则;推动数据资产核算国家标准与国际接轨,促进交易公平与收益分配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