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大限落地!多家银行集中宣布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
2026-03-04 08:03      作者:慈玉鹏     来源:中国经营网

中经记者 慈玉鹏 北京报道

3月1日,《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过渡期收官。2026年2月底,多家银行宣布由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提升了合规管理顶层权威性,也压实了一把手合规主体责任,有助于银行合规文化建设。

行长兼任

2月27日,兰州银行、浙商银行同日官宣,确定由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此前,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已率先应用此模式。

从根本上看,监管政策过渡期收官。《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首席合规官是高级管理人员,接受机构董事长和行长(总经理)直接领导,向董事会负责”。上述《办法》过渡期为一年,至2026年3月1日。

同时,行长兼任解决了任职条件约束。《办法》指出:“由金融机构行长(总经理)兼任首席合规官,以及由金融机构省级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行长(总经理)兼任合规官的,不受本《办法》规定的首席合规官或者合规官的任职条件限制,不需要另行取得任职资格许可。”

金融监管专家周毅钦告诉记者,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表明了国有大行高度重视合规管理的积极态度,行长作为经营管理核心同时兼任首席合规官,将合规责任提升至最高经营层面,强化了合规管理的权威性,带动全行形成“合规优先”的经营文化。同时,此举也兼顾了实操可行性,快速完成岗位落地,避免人员衔接不畅的问题,同时依托行长对全行经营的全面掌控,推动合规管理高效落地。

一位华北地区银行人士表示,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可以提升合规管理顶层权威性,由行长直接统筹可打破部门壁垒,让合规要求从决策层高效落地至全业务链条。同时,也压实一把手合规主体责任,实现经营决策与合规审查深度绑定,从源头防范合规风险,强化全行合规文化建设。

建立盈利与合规的良性循环

《办法》要求,首席合规官应当组织合规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发展战略、重要内部规范、重要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书面合规审查意见。

作为银行经营的管理者,行长兼任合规官将如何平衡盈利与合规?周毅钦表示,盈利与合规并非商业银行经营的必然矛盾,实际上可通过科技赋能实现协同增效。例如,依托AI与大数据搭建智能风控体系,优化信贷审核、交易监测等流程,既能降低合规管控成本,又能提升管理效率。同时,围绕监管导向创新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养老金融等产品,可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让合规成为营收提升的助推器。

同时,周毅钦表示,在部分业务场景下,二者确实可能出现冲突,有些商业银行可能会试图“打擦边球”来换取短期收益。对此,经营管理层必须摒弃短视思维,将合规要求嵌入决策全链条。同时,全行树立“合规创造长期价值”的理念,严守合规底线,实现盈利与合规的良性循环。

(编辑:张漫游 审核:何莎莎 校对:张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