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建言|全国人大代表刘锦帆:“指标随项目走”,为产业转移打通绿色通道
2026-03-12 03:03      作者:吴静     来源:中国经营网

中经记者 吴静 卢志坤 北京报道

全国人大代表刘锦帆800.jpg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代表、中材科技(酒泉)风电叶片有限公司工程师刘锦帆针对中西部产业承接中的痛点,提出了关于统筹解决重大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建议。

她指出,当前中西部地区因历史基数低而面临指标不足的困境,导致优质项目落地受阻。为此,她呼吁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跨区域划转机制,实现“指标随着项目走”,从制度层面保障产业有序转移和区域协调发展。

刘锦帆在建议中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产业在国内梯度有序转移的协作机制,推动转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工业和信息化部此前也发文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耗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聚。这为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

她以甘肃省酒泉市为例,介绍了当地经济发展的强劲势头。近年来,包括陕煤60万吨可降解材料、巨化高性能硅氟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在内的一批省列重大项目相继落地酒泉。同时,作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截至2025年三季度,酒泉市新能源装机容量已突破3500万千瓦,具备承接中东部高耗能产业的良好条件,被认为是全国最符合此类产业转移的理想地区之一。

然而,她也指出了当前面临的突出挑战。由于地处西部,酒泉市历史上未能形成高耗能产业集群,能源消费及碳排放总量基数较低。按照国家“十五五”起能源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政策要求,基于现有基数核算,其可用于新增项目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空间十分有限。

更为紧迫的是,随着产业规模的持续扩大,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也日趋紧张,导致一批在谈、拟引进的优质重大项目因无可用指标而陷入停滞,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此,刘锦帆建议,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跨区域划转机制。在推动中东部地区产业向西部地区有序转移的过程中,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跨区域划转机制。核心是实现“指标随着项目走”,即将迁出企业原有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在完成合规程序和核算后,同步划转至承接地的新建项目。

她认为,这一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破解承接地因历史基数低而面临的指标瓶颈,为产业有序转移和项目顺利落地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真正落实产业转移中的利益共享原则,促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推动国家能源战略和区域经济布局的优化。

(编辑:卢志坤 审核:童海华 校对:燕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