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汽车、工业等多领域 三部门部署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
2026-03-17 10:03      作者:孙丽朝     来源:中国经营网

中经记者 孙丽朝 北京报道

3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遴选产业基础好、应用场景丰富、氢能资源保障能力强、产业链条完整的城市群率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科学、有序、积极探索氢能商业化综合应用路径,完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推动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一体化融通发展。

《通知》提出,通过城市群试点,将氢能应用场景由燃料电池汽车向交通、工业等具备条件的多元领域拓展,提升清洁低碳氢供给能力,攻克一批氢能应用领域的技术堵点卡点,突破产业发展瓶颈,形成多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应用模式,构建经济、合理、高效的氢能综合应用体系,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

对于未来发展的目标,《通知》提出,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

工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年底,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销量近4万辆,建成加氢站574座、加氢能力超360吨/天,居全球首位。一批万吨级绿氢、十万吨级绿色氨醇、百万吨级氢冶金产业化项目陆续投产,炼化、煤化工行业实现部分绿氢稳定替代应用,全国绿氢产能约25万吨。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氢能产业已实现“从0到1”的突破,进入跨越技术经济拐点、快速规模化发展的关键阶段。但也要看到,氢能应用面临场景少、绿氢缺、价格贵以及储运加注难等问题,商业模式尚未形成,市场需求有待释放,需要国家层面持续发力、重点支持,通过应用牵引,在“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这一新兴领域“扶上马”再“送一程”。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氢能年产量在3500万—4000万吨之间,整体产能仍较低。而且我国的氢能产量中,大多为煤制氢或天然气制氢,绿氢产能非常低。

林伯强表示,从应用前景来看,氢能和天然气在应用场景和应用范围上相差不大,天然气属于化石能源,氢能可以通过风电、光伏制取,属于新能源,氢能发展和应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成本问题。

“我们应建立更多配套机制,促进氢能利用,一方面政府提供更多扶持政策和一定的补贴,促进产业发展;另一方面,通过技术攻关进一步降低制氢成本。此外,还可以通过在西北地区扩大风电、光伏项目规模,以规模效益降低氢能价格。”林伯强分析,“长远来看,氢能是可以替代天然气,成为未来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需要漫长的发展过程。”

《通知》显示,本次试点设置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创新应用场景等6个榜单。城市群可重点选择技术成熟度较高、消纳规模和潜力较大、技术经济性较好的场景“揭榜”并开展试点应用,形成“1+N+X”的氢能综合应用生态。

“1”是指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突出中重型、中远途的重卡以及冷链物流等车型试点推广。“N”是指N个工业领域规模化应用场景,主要包括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等。“X”是指X个氢能创新应用场景,包括船舶、航空、轨道交通、两轮车等。这些场景目前还处于小范围示范验证阶段,但技术创新性强、具备一定发展潜力,是未来氢能应用的重要方向。

上述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十五五”期间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通过场景牵引、技术支撑和政策支持,促进我国氢能产业向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扩大绿电应用、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有利于推动传统产业深度脱碳和绿色转型。

近年来,中央层面非常重视氢能产业发展。3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动氢能和核聚变能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2021年,国务院发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加快氢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

(编辑:朱会珊 审核:朱紫云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