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蒋政 北京报道
6月22日,北大荒(600598.SH)发布公告称,公司在6月18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下发的通知,需补缴2021—2025年期间企业所得税10.24亿元,滞纳金3.86亿元,合计14.10亿元。
上述公告提到,按照相关税局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公司下属16家农业分公司从非职工家庭农场取得的土地承包费收入,不应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需补缴相关税费。本次补缴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公司将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
北大荒在公告中表示,上述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6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0亿元,最终以公司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财报显示,在2025年,北大荒营业收入为52.29亿元,同比下降2.05%;归母净利润为11.66亿元,同比增长7.26%。《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该公司归母净利润已经连续6年实现正增长。
公开资料显示,北大荒于1998年成立,主要从事耕地发包经营,谷物、豆类等作物的种植及销售,食品生产经营,粮食收购等。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64.14%的股权。
事实上,这并非北大荒首次出现补缴税款事宜。
早在2018年9月,北大荒就曾发布公告称,收到当地税务局通知,要求补缴2016年与2017年企业所得税以及滞纳金共计3.06亿元。
具体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土地承包费缴纳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77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哈尔滨市香坊区税务局要求北大荒公司在收到通知书3日内,补缴2016年企业所得税1.18亿元、滞纳金2750.01万元,补缴2017年企业所得税1.43亿元、滞纳金1839.53万元。
截至6月22日收盘,北大荒报收13.86元/股,上涨0.58%。《中国经营报》记者将持续关注这一事件的后续进展。
(编辑:于海霞 审核:孙吉正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