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 长生人寿一年内须增加资本金
2026-08-14 06:08
作者:陈晶晶
来源:中国经营网
中经记者 陈晶晶 北京报道
近日,长生人寿最新披露的2026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58.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68.4%,最近两期风险综合评级均为D类——三项监管指标中已有两项不达标。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算达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据长生人寿方面披露,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向其出具了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采取三项措施:一是要求公司自接到决定书后一年内增加资本金;二是在偿付能力达标前,全体董事、高管薪酬水平不得高于上年度;三是在偿付能力达标前,限制向股东分红。
长生人寿方面公开表示,公司自2026年以来就开始限制高管薪酬,自开业以来也尚未进行股东分红,第二项、第三项措施已经落地。关于增加资本金的要求,长生人寿与公司股东方的战略规划高度一致,目前股东方正加快推进资本补充相关工作,以尽早提升偿付能力水平。目前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偿付能力相关指标虽面临阶段性压力,但公司已制定明确的改善计划并正在加快落实。
(编辑:石健 审核:李晖 校对:颜京宁)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