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石健 北京报道
进入四季度,在用好存量政策的同时,中央又推出了一系列增量政策举措,形成化债“及时雨”:10月中旬,财政部披露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限额置换存量隐债,专项债用途进一步扩围,允许用于土储、收储、化债等。11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增6万亿+安排4万亿+自然到期2万亿”组合拳式方案。
对此,中诚信国际研究院研究员鲁璐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化债‘及时雨’的落地,一方面,增厚城投债发行信心,提振市场情绪。另一方面,化债包袱的减轻有助于城投企业轻装上阵,在‘发展中化债’的新思路指引下,城投企业有望获得更宽松的发展转型环境。”
随着增量政策的推出,多地也在利用政策红利期谋划新项目实现融资化债,地方政府发力“拼经济”迹象明显。对此,方达咨询相关研究员认为,各地方政府应主动作为,精心策划和推进各类项目,积极对接并充分利用国家层面的一揽子增量政策资源,为地方经济注入新动能。
河南拟发行首批
11月12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显示,河南拟发行全国首批“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显示,拟发行的再融资专项债券(十一期)318.169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这也是继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之后,首批发行的“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再融资专项债。
记者注意到,此次河南再融资专项债发行中,涉及城乡发展、社会事业、棚户区改造多个领域。如洛阳市汝阳县的老旧小区改造暨绿色社区创建项目、洛阳市洛宁县的水厂提质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平顶山市保障性住房小区项目等。
对此,河南省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南中原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耿明斋建议,应抓紧谋划一批与创新和产业化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以承接和引导财政资金流入;支持本土有实力的公司通过收购和兼并重组形成大产业体系中的龙头集团,培育全国乃至全球有重大影响的重点产业集群;支持引导更多有能力、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创新创业。
记者注意到,在10月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提到加力支持地方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较大规模增加债务额度,支持地方化解隐性债务,地方可以腾出更多精力和财力空间来促发展、保民生。
对于地方政府如何利用红利政策“拼经济”,方达咨询相关研究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助力地方政府推动地方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一方面要精准对接国家政策。地方政府及国资平台公司需深度挖掘并细致研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国家核心部委所发布的一系列增量政策,准确把握政策指向与支持的核心领域,确保地方发展规划或公司业务布局与国家战略导向紧密衔接,实现政策资源的最大化争取与有效利用。
另一方面,强化项目储备与谋划。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将连续多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地方政府及国资平台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优质项目储备库,结合地方实际,谋划一批“两重”项目。跨部门协同合作等措施,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应对潜在风险挑战,确保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用好土储专项债
值得注意的是,在前述国新办发布会上,还提到了“叠加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工具,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财政部的考虑主要包括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以用于新增的土地储备项目。”
随着土储专项债呼之欲出,11月1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做好地块筛选和项目储备,推动专项债券资金加快落地。
《通知》提到,鼓励各地利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土地,盘活存量,能够起到三方面作用:一是减少市场存量房地产用地规模,更好发挥土地储备“蓄水池”和投放调解的功能,稳定市场预期。二是增加资金流动性,有利于房企集中资金用于保交房。三是收储后形成“净地”“优地”,既有利于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环境,满足居住需要,也可以腾出空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有效投资。
事实上,今年5月以来,业内就有声音呼吁重启土地储备专项债。政策发布后,也引发了城投行业热议。在大公国际公用二部研究院李婷婷看来,这一政策一方面达到通过地方政府为当地房地产或城投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的目的,另一方面支持地方政府盘活土地资产。这使拥有大量土地的城投企业能够通过政府直接收回土地而获得资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地政府及城投公司正在研究增量政策,多家城投公司负责人认为,本次提到的“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以用于新增的土地储备项目”,或将意味着“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得以重启,地方政府及城投平台用于土地的资金支出调配也将更加灵活。
对于土地储备专项债,来源于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2017年联合印发的《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提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土地储备发行,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过,该类专项债曾于2019年被叫停。
此外,廖岷还提到:“大幅支持收购存量房,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今年以来,已经有不少城投公司下场收购存量商品房。对于此次的政策而言,城投公司或将获得专项债及国债资金,从事收购业务,继而获得可用于出售的资产,对城投企业转型和资产优化提供有效渠道。未来或出现由地方政府专门组建的从事保障性住房收购及经营的国有企业。
洛阳一家城投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专项债政策出台之前,地方政府及平台公司已经通过直接购买模式收购存量住房。“我们将收购的存量住房进行统一管理、封闭运行,倡导先租后买、先小后大的消费模式,通过去存量的资金进行反复运作,实现存量住房的盘活。”
对于如何用好专项债,尤其是对于土储专项债重启应该如何使用管理,鲁璐建议,交由地方自主选择专项债需要放开的领域,各领域专项债均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由地方自主选择适宜领域或项目,更加精准有效地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在健全管理机制方面,要注重建立完善政府资产负债表,确保政府负债和项目资产平衡,并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优化专项债报批机制、开辟“绿色通道”。
(编辑:李晖 审核:何莎莎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