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庄灵辉 卢志坤 北京报道
可能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重要信息,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022.SH,以下简称“瀚川智能”)实控人却延迟一年多才通知上市公司。
日前,监管部门对瀚川智能控股股东、实控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交易所也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经监管查明,瀚川智能控股股东、实控人与相关方签署股权质押合同,相应合同触发的违约情形可能导致瀚川智能实控人变更,但相关责任人未及时将相应信息告知上市公司,致使瀚川智能信披不及时。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早在2023年7月,瀚川智能实控人即签署上述股权质押合同,约定若发生债务违约行为,相关方有权随时自行办理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并且,因2024年上半年亏损,上述股权质押合同已触发相应违约情形。但直至今年2月份,瀚川智能才披露相应信息。
重要信披延迟超一年
瀚川智能实控人此次受罚所涉股权质押合同已签署一年有余。
经监管查明,2023年7月7日,瀚川智能实控人蔡昌蔚将其所持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投资”)52.43%股权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贵诚信托”),占蔡昌蔚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58%,占公司总股本14.64%。
瀚川投资为瀚川智能控股股东。瀚川智能实控人进行上述股权质押同时,瀚川投资也与华能贵诚信托签署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瀚川智能1313.43万股股票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占瀚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26.74%,占公司总股本的7.47%。
根据上述股权质押合同约定,若发生债务违约行为,华能贵诚信托有权随时自行办理公司股份质押登记手续。2024年8月29日,瀚川智能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净利润为负值,触发上述合同约定的加速到期条款和违约情形,即华能贵诚信托此时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瀚川智能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立即清偿全部债务并自行办理公司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监管认定,上述股权质押合同的签署及触发的违约情形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重大风险,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属于相应规定中应当立即披露的情形。
但瀚川智能实控人及控股股东未及时将相应信息告知上市公司,导致瀚川智能迟至2025年2月22日和28日才披露相应信息。因此事项,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瀚川智能实控人及控股股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上交所也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将继续有序开展。”对于此次监管警示,瀚川智能方面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将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已触发违约情形
披露信息显示,蔡昌蔚直接持有瀚川智能股份比例为0.48%,通过瀚川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瀚川德和及瀚智远合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7.6892%,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8.1692%。
2023年7月,因个人资金需求,蔡昌蔚通过质押瀚川投资52.43%股权融资2.2亿元,融资期限为12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该笔融资中,蔡昌蔚时任配偶刘爱琼为共同借款人。蔡昌蔚此次股权质押融资主要用于增持瀚川投资股权、偿还个人借款、对外投资、支付实控人离婚协议补偿费用、支付融资利息等,分别涉及资金约9000万元、5400万元、3000万元、2500万元、2000万元等。
蔡昌蔚该笔融资中,除质押上述瀚川投资52.43%股权外,还涉及两项增信手段,即瀚川投资将其所持瀚川智能1313.43万股股票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同时陈雄斌对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3年7月,陈雄斌时任瀚川智能董事、副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职务。但在2023年年底,瀚川智能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陈雄斌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2024年8月,陈雄斌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辞职后不在瀚川智能担任任何职务。
披露信息显示,陈雄斌直接持有瀚川智能股份58.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3%,通过瀚川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8.29%,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8.62%。不过,瀚川智能表示,陈雄斌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形。
实际上,因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瀚川智能实控人及控股股东上述股权质押已出现权利人有权立即宣布合同项下的投资期限提前终止并确定提前回购日的情形。同时,蔡昌蔚因到期的部分本息未按时偿还,已经触及违约情形。
瀚川智能提示称,若因权利人行使相关权利,导致本次出质的瀚川投资52.43%股权以及1313.43万股公司流通股股票到期无法解除质押且被司法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将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实控人变更的重大风险。
就相应事项,记者多次致电并致函瀚川智能方面采访,截至发稿,未获对方回复。
(编辑:卢志坤 审核:童海华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