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建言|全国人大代表吕天宝:优化国企境外投资审批机制 破解“时滞”“刚性”“管制”三重约束
2026-03-10 09:03      作者:陈家运     来源:中国经营网

中经记者 陈家运 北京报道

国有企业在“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现有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和资金审批机制,与瞬息万变的市场节奏存在不适配问题。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鲁北企业集团董事长吕天宝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亟须在坚守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对国企境外投资审批机制进行系统性优化,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改革赋予企业更大经营自主权,助力其更好服务国家战略。

吕天宝指出,当前国企境外投资主要面临三大突出矛盾,直接影响投资决策效率与项目竞争力。

其一,审批流程“时滞”与市场“窗口期”的矛盾凸显。大型境外投资项目需历经企业内部决策、国资监管审核、发改备案/核准、商务部门核准、外汇管理等多道串联式审批,耗时较长。而国际优质资产竞标、并购谈判等对时效要求极高,漫长审批常导致国企无法在关键时刻作出有约束力的报价或决策,最终错失良机。

其二,审批标准“刚性”与市场“弹性”存在冲突。部分审批要求项目在前期阶段就提供近乎确定的可行性方案、协议文本和法律意见,这在商业谈判初期难以实现。同时,审批中对技术、财务等商业风险的评估标准偏行政化,未完全区分“战略型投资”与“财务型投资”的不同风险逻辑,影响了企业专业判断。

其三,资金使用“管制”与运营“灵活性”严重失衡。出境资金汇出均需严格审批,制约项目交割、后续增资及日常运营支付效率。此外,国企境外平台融资能力、担保额度受限,难以灵活运用境外低成本资金或创新融资工具,仍高度依赖境内母公司担保和资金调拨,推高了整体成本与汇兑风险。

吕天宝强调,应坚持“依法监管、规范经营、防范风险”原则,通过赋予企业更大的经营自主权,匹配更精准、更专业的穿透式监管,使国有企业能够真正以市场化、专业化的姿态参与国际竞争,从而更有效地服务国家战略,提升全球资源配置效率和国际竞争力。

为此,吕天宝提出三项具体建议。

一是推动审批模式从“前置全能审批”向“事前分类授权+事中事后强监管”转型。依据国企治理水平、风控能力、境外投资经验,结合项目所在国别风险、金额大小等因素,划定分级分类审批/备案权限,建立分级分类授权清单。对重大战略项目,在商业谈判关键阶段,由监管机构基于核心原则和框架条件给予“原则性批准”,为企业竞标提供背书,待具体条款落实后再完成最终备案。

二是优化审批标准,突出战略与商业双重评估。区分战略目标与商业可行性评估,国资监管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应更聚焦于项目的战略必要性、合规性及国资安全,而将技术、市场、财务等商业可行性评估更多地授权给企业董事会和专业中介机构,并鼓励企业在评估中采用国际通用的估值模型、风险评估工具和法律尽调标准。

三是适当放宽资金管制,提升境外实体资本运作能力。支持国企向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平台注入充足资本金,或批准其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允许其在集团额度内自主调配境外资金。进一步简化国企为其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批流程,支持子公司利用境外资产、现金流进行市场化融资,降低对境内资金的依赖。

(编辑:董曙光 审核:吴可仲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