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实习记者 于怡朗 记者 夏欣 北京报道
9月30日,浙江证监局对杭州合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正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两家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出具警示函,两家机构存在让渡管理权限等多项私募违规行为,相关措施记入诚信档案。
经查,杭州合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向外部人员让渡基金管理权限;将基金财产与他人财产混同,并利用基金财产为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未勤勉谨慎履行管理人职责,如未及时办理投资者基金赎回、违反合同约定未开展投资者冷静期回访、让非公司员工参与运营管理;未如实报送实控人信息;未建立激励奖金递延发放制度。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杭州合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周振华作为时任杭州合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和主要负责人,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周振华还存在参与提供期货配资、利用私募基金财产牟取利益、同投资者签署协议承诺私募基金“保本保收益”等行为,违反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周振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浙江证监局下发《关于对杭州正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林徐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杭州正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将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职能让渡他人行使,未履行管理人谨慎勤勉义务,违反有关规定。根据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杭州正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林徐峰作为时任杭州正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有关规定。根据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林徐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编辑:夏欣 审核:李慧敏 校对:张国刚)